问题 |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存在具体的分割规定 |
释义 | 一、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存在具体的分割规定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是存在具体的分割规定的: 1.房屋是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婚前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购买的房屋,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原则上平等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原则上平等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房屋可以赠与给子女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时可以将房产赠与子女。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个人房产,当事人可自行赠与,但共同财产需经双方同意才能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房屋分割协议的内容 离婚房产分配协议的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写清房屋现在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房产所在位置,是否有房贷,以及双方的房产出资比例; 3.写清分割方式、分割原则; 4.写清违约责任,之后双方要亲笔签名并且注明签字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