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归属权如何界定的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归属权如何界定的 离婚对于孩子的扶养归属权确认方式: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属女方,子女已满两周岁,由父母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进行抚养权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的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 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自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4.父母如果不能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要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因法律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三、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是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法律网提醒您,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