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是否能离婚登记 |
释义 | 一、残疾人是否能离婚登记 残疾人可以离婚,但是不一定能办理离婚登记。残疾人如果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能协商一致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残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双方就只能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离婚需要给抚养费吗 残疾人离婚的,如双方之间有共同生育小孩的,则也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三、残疾人离婚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网提醒您,残疾人的婚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婚姻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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