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专利无效宣告结果不服该如何申诉解决 |
释义 | 一、对专利无效宣告结果不服该如何申诉解决 专利宣告无效结果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向作出无效决定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复审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1.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已经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2.合议审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3.口头审理。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三、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授权范围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内的;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3.专利申请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 4.专利违反法律规定的; 5.其他无效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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