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病假期间是否需要减少工资 |
释义 | 一、请病假期间是否需要减少工资 请病假期间不一定需要减少工资,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病假期间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可以享受病假工资,比正常工资低一些。被扣的工资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超出法律规定扣除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级的85%发给。 二、扣病假工资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流程 1.当事人在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受理; 3.对于受理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开庭; 4.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 5.根据审理情况作出仲裁裁定书。 ![]() 三、扣病假工资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劳动仲裁必须准备的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准备的资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原件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份;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网站打印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5.证据清单: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复印件;证据清单是指与劳动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单、入职登记表、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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