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二手房过户中遇到的纠纷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二手房过户中遇到的纠纷 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为: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 三、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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