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起诉法院的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
释义 | 一、环保局起诉法院的程序是怎样的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交费后予以立案; 3.起诉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4.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然后排期开庭; 5.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 7.合议庭宣判; 8.自觉履行判决(不服判决结果的可提出上诉)。 二、环境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环境诉讼有效期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环境污染损害有间接性、长期性、遗传性等的特点,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链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是无法找到的,受害人往往“难以知道”或根本就“不知道”受到的是什么损害,应当也是可以适用于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的。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法律网提醒您,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 1.检察院,以保护公益和维护法律为依据,有权对民事和行政争议进行干预; 2.环境行政机关,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为保证其严格实施环境法,环境行政机关被授权拥有强大的环境行政执法手段; 3.环境组织,是作为一种最主要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 基于权力寻租、机构俘获导致政府失灵,再加上市场失灵,环境治理要求一种中立的第三方力量,以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社会利益为宗旨的环境团体成为环境治理的主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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