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如何进行分户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后户口如何进行分户手续 离婚后户口分户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在户籍接受地申请户籍准迁。然后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迁出,并注销户籍。最后向户籍准迁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户口分户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分户口需要的条件:因工作、离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口本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三、迁户口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能够证明迁移人与房主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网提醒您,如原始户籍档案、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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