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涉及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离婚损害赔偿规定涉及哪些方面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涉及以下方面: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的一方。赔偿的请求可以在诉讼中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以下条件: 1.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2.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 3.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有损害事实; 5.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影响离婚损害赔偿的因素 影响离婚损害赔偿的因素包括: 1.结婚时间,因为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贡献不一样。 2.侵权情况。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是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决定性因素。 3.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4.赔偿人的经济状况。 5.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