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产过户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如何合法顺利地办理房产过户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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