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在世房产是否可以继承 |
释义 | 一、父母在世房产是否可以继承 父母在世房产是不能继承的,继承要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开始的,如果父母在生前关于名下房产订立了遗嘱,并且经过了公证的,那么该房产依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屋继承过户费用的必要项目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房屋继承过户费用的必要项目是: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 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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