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对房产的买卖产生限制 |
释义 | 一、遗嘱是否对房产的买卖产生限制 遗嘱不会对房产的买卖产生限制。 立了遗嘱的房产可以买卖,该行为视为对遗嘱的撤回。 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房产遗嘱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遗嘱应写明的内容如下: 1.房产的名称和数量; 2.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财产分配方法及具体金额; 4.指定遗产的用途和目的; 5.再指定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以防止被指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不接受继承; 6.其它。 三、房产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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