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有什么规定 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其他。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提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仲裁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劳动仲裁不服怎样办 法律网提醒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且还可能因此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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