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没有偿还能力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没有偿还能力如何处理 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处理方法如下: 1.暂时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依法恢复执行; 2.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还可以对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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