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未交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未交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罚款不交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3.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追诉期限有多久 行政处罚追诉期限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三、行政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 1.处罚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 《行政处罚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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