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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未及时申请需要如何处理
释义
    一、工伤认定未及时申请需要如何处理
    因为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予认定的部分;因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及时申请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及时认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自残是指行为人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社保专家表示,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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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