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是否能够适用于行政惩处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是否能够适用于行政惩处 职务侵占是不够适用行政惩处的,但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的自首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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