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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都需要什么东西
释义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都需要什么东西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件;
    2.子女出生证;
    3.财产权属证、财产约定协议、债务清单等;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冷静30天吗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冷静30天,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时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协议离婚增加的内容,申请离婚30天后,要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怎么写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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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