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前财产可不可以做公证
释义
    一、离婚前财产可不可以做公证
    离婚前财产能做公证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经当事人依法申请,公证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流程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流程如下: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