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拆迁租赁厂房的合理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拆迁租赁厂房的合理赔偿标准 如下确定拆迁租赁厂房的合理赔偿标准:补偿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不履行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三、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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