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法定继承人拒绝继承债务人遗产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法定继承人拒绝继承债务人遗产 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遗产分割部分的相关规定与继承人协商解决或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放弃遗产需要承担债务吗 放弃遗产可以不用再承担债务。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需要承担继承的遗产为限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三、遗产继承均分有争议不签字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协议继承遗产,或是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有人不能亲自到场签字,也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到场签字。如果是有一个人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但是如果协商不成,比如一方认为份额分配不合理,不愿接受分配方案拒不在分配协议上签字,就出现了继承纠纷,各继承人都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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