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想辞退员工又不想赔钱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想辞退员工又不想赔钱怎么样处理 辞退员工还不想赔偿员工的处理办法是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辞退员工的具体流程: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递交解除申请书;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区分税前与税后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是税前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税前工资是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也叫应发工资。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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