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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母亲不会写字遗嘱怎么办
释义
    一、 母亲不会写字遗嘱怎么办
    母亲不会写字的可以按照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等方式进行处理,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有效遗嘱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有效遗嘱需要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是否对遗嘱继承有时间要求
    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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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