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如何界定 认定保险合同效力的要求有:保险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保险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法律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属于哪一方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保险人和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至于被保险人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所以他们并不具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2.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险合同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只是存在获得该标的物的偶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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