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
释义 | 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休产假职工,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该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产假不给工资怎么办 产假不给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女职工产假延长多长时间 女职工产假延长多长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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