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结婚证不见了如何进行重新办理 |
释义 | 一、如果结婚证不见了如何进行重新办理 如果结婚证不见了进行重新办理的方式是需要准备齐全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共同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二、补办结婚证有哪些材料需要携带 补办结婚证材料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领结婚证多久可以撤销 自结婚起一年之内。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超过1年的,只能依照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除受胁迫之外情形是不可以撤销婚姻的,只能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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