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一、劳动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 管理劳动纠纷的部门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部门负责。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纠纷起诉的材料准备要点有哪些 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三、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何时截止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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