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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多久开庭审理
释义
    一、劳动仲裁受理案件多久开庭审理
    仲裁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规定。仲裁庭只要在开庭前五天通知当事人,仲裁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就符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有些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先裁决。
    二、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必要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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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