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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免赔情况有哪些变动
释义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免赔情况有哪些变动
    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免赔情况变动包括了: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交强险理赔的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形下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醉酒和酒后是不同的,就算酒后驾车,但没有达到醉酒的程度,那么三者物损是及人伤,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可以赔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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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