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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之处
释义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5.法律调整不同。
    二、劳动合同纠纷能直接起诉吗
    当事人遭遇劳动合同纠纷,不可以直接起诉。而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里有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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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