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借钱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借钱不还时起诉时需要身份证、借据、收据、欠条、转账凭证、聊条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款起诉到哪个法院 欠款起诉到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三、借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资料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书; 2.身份信息证明; 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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