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备案在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备案在哪个部门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应该属于工伤范畴,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工伤认定。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二、工伤事故的认定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事故报告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应该属于工伤范畴,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工伤认定。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建筑工地工伤事故备案在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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