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应明确租赁房屋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租金及支付租金方式。应明确租金数额及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承租人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赁期限,明确房屋租赁起止时间。 5.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通常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6.物业费、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一方在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双方自行协商约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30%。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三、房屋租赁合同人民法院多久会作出判决 房屋租赁合同人民法院会作出判决的时间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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