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报复办案人员构成什么罪名 |
释义 |
一、打击报复办案人员构成什么罪名 打击报复办案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权威; 4.客观方面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 三、妨害公务罪怎么量刑的 妨害公务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执行国家安全公务,还必须造成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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