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并继续同居财产怎样分配 |
释义 | 一、离婚并继续同居财产怎样分配 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同居财产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如下: 1.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等身份信息; 2.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 3.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4.协议时间; 5.双方的签字盖章。 ![]() 三、同居财产纠纷怎么举证 民法典对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如何举证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解除同居关系析产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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