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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一般拆迁和房屋纠纷应该如何应对
释义
    一、对于一般拆迁和房屋纠纷应该如何应对
    一般拆迁和房屋纠纷处理的方式是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起诉时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六个月。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有效期就是六个月。如果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有三年的有效期。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
    8.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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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