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怎么辩护的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怎么辩护的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辩护是可以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为自己辩护。 1.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委托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律师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律师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 对象不同:辩护人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代理人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诉讼代理人: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 三、刑事辩护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是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法律网提醒您,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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