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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他人财产受损怎样界定罪名标准
释义
    一、他人财产受损怎样界定罪名标准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损毁财物有单位犯罪吗
    故意损毁财物没有单位犯罪,单位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是自诉案件吗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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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0: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