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交纳费用的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交纳费用的 申请强制执行如下交纳费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强制执行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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