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重新工伤鉴定流程 申请重新工伤鉴定流程: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需要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表等资料;资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要求提交哪些关键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三、工伤鉴定的判断范畴有哪些 工伤鉴定的判断范畴有: 1.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护理等级鉴定; 3.停工留薪期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 5.其他。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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