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起诉材料怎么写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起诉材料怎么写 民事纠纷起诉材料按照如下要求书写: 1. 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 2. 陈述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3. 结尾写明此致的某某法院,写明日期并签字盖章; 4. 诉状后附诉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方支付,在起诉阶段则应当由起诉方先行支付。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等标准进行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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