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财产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
释义 | 一、继承财产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继承财产不一定能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后继承的遗产,如果是被继承人指定遗产只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此时夫妻个人继承的遗产是夫妻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仍属于夫妻个人所有,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不会被分割。反之如果没指定仅归继承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 三、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这种丧失只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即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权的丧失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不得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而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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