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房物业如何处理待售房屋 |
释义 | 一、未交房物业如何处理待售房屋 未交房物业处理待售房屋是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需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依据前期物业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物业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法的物业管理合同条款是什么 合法的物业管理合同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物业管理项目;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