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的定金陷阱如何规避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中的定金陷阱如何规避 二手房交易要预防定金陷阱,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 2.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 3.购房定金的金额要约定好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该房屋的产权证;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如申请过户登记,还需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1.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 2.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价格等信息; 3.房屋的价款; 4.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纠纷解决办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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