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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释义
    一、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以下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赠予协议的主要内容
    赠予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赠予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予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予的理由;
    4.被赠予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予人对赠予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予人在赠予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三、房产赠予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赠予协议没有进行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房产赠予协议符合合同的规定,如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样的房地产赠予协议即为有效,不需要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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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