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什么规定要求 |
释义 | 一、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什么规定要求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1.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股东为法人的,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4.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法律网提醒您,维护股东权益的方式有: 1.股东行使查阅、复制权,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股东权利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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