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货销售应受何种处罚 |
释义 | 一、假货销售应受何种处罚 假货销售应受的处罚:由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货销售怎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消费者买到假货赔偿标准 消费者买到假货赔偿标准是购买该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对于增加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需要按照500元来计算。商品或者店铺前挂着一块牌子写着“假一赔十”、“假一赔五”等高于三倍标准的,按照商家承诺的标准进行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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