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消费维权的多种途径 |
释义 | 一、网络消费维权的多种途径 网络消费维权的多种途径: 1.网站平台投诉。消费者可向网站处理纠纷的部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网购产生纠纷的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4.向快递公司投诉。在网购时,若是在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可向快递公司投诉。 5.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消费者拨打热线后,受理员会将投诉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办理后会回复消费者。 二、消费者索赔的诉讼时效 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消费者怎么收集证据维权 消费者应收集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法律网提醒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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