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诉前财产保全流程及其重要步骤 |
释义 | 一、了解诉前财产保全流程及其重要步骤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程序: 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时,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需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 三、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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