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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释义
    一、村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村民宅基地纠纷解决办法有: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内容
    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有效期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证有效期分两种: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没有时间限制;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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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1:45